各大街道
逐步更换收费牌
“人行道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临时停放点”,在五象大道,记者看到一个蓝底白字的南宁市停车收费标准牌已经立在路边,市民从12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停放非机动车并缴费。11月30日,记者走访了民族大道、东葛路、新竹路、七星路、民主路、新旧和平商场、交易市场周边、悦荟广场周边等处十余个非机动车保管点看到,一些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保管点已经悬挂有新的标价牌,但一些保管点依旧悬挂着“老的”价目表,对此,保管点的保管员纷纷表示:将陆续更换完毕。
当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建政路十四中附近非机动车停车点,管理人员穿上了墨绿色的“马甲”,看到有人停放电动车,就到旁边提醒。但是关于停车时间和收费的牌子依然是旧牌子,上面写着“时间:7:00—13:00 14:00—22:00,超时不取车,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但是没有写有关于收费的标准。“明天开始就按照新规,晚上停车不是1元而是2元了。”管理员说,“新规的牌子是统一的,没有做好,过几天应该能装上。”
13时许,记者在和平商场周边看到,多个车辆保管点还未悬挂新的“明码标价公示牌”,但保管员们都统一穿上了绿色的工作服。
“我们已经收到通知了,在近期将挂上新的价格牌。”和平商场附近几个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点的管理员均表示:已经知道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停车收费新标准及要更换新标价牌;12月20日后,如果不按规定设置、更换明码标价牌的,将会受到处罚!
“你放心,明天起我会给你发票。”在悦荟广场一处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点当记者问起要发票后,保管员如是回答。其告诉记者,市物价部门已经通知:标价牌除了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外,按照相关法规,就算是0.5元的停车费,保管点也应提供发票。
随后,在南宁交易场周边、民主路等处的电动车保管点,记者也没看到新的价格牌,但各个保管点的保管员都表示,知道新政策的实施,并将在近期更换新的价格牌并统一着装。此外,相关部门还要求他们向停车人提供一号双卡的保管牌,双方各执一张。
据了解,根据《南宁市道路停车场点规范管理实施方案》,10个月前,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设置权、执法权、经营权等已全部下放。目前,各城区(开发区)城管部门执法活动及经营权的确认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根据10月31日各城区、开发区上报的数据,南宁市共有收费泊位304个,其中兴宁区126个,江南区10个,青秀区109个,西乡塘区59个,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遵循禁止设置机动车泊位、禁止占用盲道两个原则。
“已经计划开展保管员培训专项检查,要求做到‘五个统一’标准,即统一停车标志牌、统一证件、统一服装、统一管理、统一收费票据,要让市民明明白白消费。”兴宁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
小区
停车点统一管理
人行道的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已经分工明确,逐步完善,那么小区的情况怎么样呢?
在凤岭北的一个小区内,记者看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摩托车、电单车保管处”的停放点。“以前电动车都是随意停放在楼下或者草坪边,稀稀落落,乱七八糟。新规实施后,将开始统一规划停放点,也开始收费了。”居民王先生说,有人保管安全点,也整齐很多。
2022-02-15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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