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林地跟林场产生纠纷,吴某组织村民偷偷拔毁护林队员刚种上的近20公顷树苗。11月26日,作为该村生产队副队长的吴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站在西乡塘法院的被告席上。
2009年9月22日,国有高峰林场银岭分场的护林队员,对已经种上的树苗进行培土。队员下山时,发现有20多名男女排成一排站在刚种树苗的位置,而刚种上的树苗被从山下丢了下来。
这伙拔树的人是附近金陵镇某村村民。林场内的这两块地,该村村民跟林场争执了好几年,村民坚称这片国有林场的土地,之前是他们祖宗的山林。每次林场工作人员要将树苗种上去,就会遭到村民的阻止。当天,护林队员发现树苗被拔后,跟村民理论。双方发生了冲突,其间有护林队员被打伤。护林队员记得,当时站在最前面闹得最凶的就是被告吴某。
经鉴定,破坏新造林面积为19.8公顷、3万余棵林木,造成种苗费、运费等人工费、树苗等材料费损失10万多元。2011年7月14日凌晨,公安民警来到金陵镇某村进行伏击,将涉案的8名村民抓获。同年,这8名村民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据他们供述,组织拔树的是该村生产队长和副队长吴某。
今年11月26日,西乡塘法院开庭审理吴某的案件。公诉机关以吴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提起公诉。经过查实,被告吴某是该村生产队副队长。有证人证实,他当天带领村民闯入高峰林场银岭分场的林区,拔毁新造林地的树苗,阻止林场人员进行植树造林的生产经营活动。
庭上,吴某一开始否认自己组织村民去拔树,也否认自己是副队长。但到了庭审快结束时,吴某表示认罪。该案当天暂时休庭,将择日宣判。
2022-02-1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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