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2.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年满2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人员;
3.非本市城区范围内户籍,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能够提供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累计两年以上(含两年)纳税证明或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无自有住房的家庭。
备注: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户为单位申请,主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与主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收养关系,并且与主申请人系同一户籍。
2022-02-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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